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2026年)
发布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
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持续健全金融机构治理,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