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2026年) 九、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2026年) 九、 九、 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二十) 健全公司治理法治体系。推动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完善股东股权、公司治理、市场退出等制度规则,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惩治和预防… (二十一) 加强央地协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金融机构日常监管、风险研判、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通报会商等方面加强协作。强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信息共享和… (二十二) 培育金融文化软实力。指导金融机构将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融入公司治理,做到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建立健全金融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和责任机制… 本意见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参照本意见持续健全公司治理,进一步改革完善董事会设置,厘… (十九)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