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任职资格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凭以审核的有关文件、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或取消任职资格的文件;

金融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处分决定;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