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任职资格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凭以审核的有关文件、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或取消任职资格的文件; 金融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处分决定; 其他重要资料。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