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跨系统任职、跨地区任职或本系统内升职、需要核准的拟任人,如果原任职机构的监管部门不是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在审核其任职资格时,可就拟任人的品行征求拟任人原任职机构的监管部门的意见,该意见和金融机构的申报材料一并作为任职资格的审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