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金融机构从事与外汇、股票和商品有关的衍生产品交易以及场内衍生产品交易,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