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2001年) 第三章 撤销清算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200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撤销清算 第二十一条 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的清理和处置,免交税收和行政性收费。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