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对于下列法人、非法人组织,金融机构可以免于识别其受益所有人:

机关法人及代表其行使职权的派出机构、临时性机构,包括政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及代表其行使职权的派出机构、临时性机构;

事业单位;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政府间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及办事处等组织及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