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明确和调整反洗钱监管分工,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信息报告制度及反洗钱监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反洗钱监管方法、措施和程序,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监管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