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应当向银监会提出申请,并且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一式三份):

申请报告;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证明和重新登记完成3年以上的证明;

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的操作规程、会计核算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的业务主管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的名单和履历;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申请人自律承诺书;

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