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十章 罚则 第六十三条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六十三条 第十章 罚则 第六十三条 金融企业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