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200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