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200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