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 金融企业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质量提高时,应在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增加当期损益。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