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工程办采购组工作职责:

参与采购工作组工作;

参与工程办项目组工作;

负责与工程办、集中采购中心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

根据集中采购中心授权,承担集中采购中心部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