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档案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金税三期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原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