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后勤管理规程(200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集中办公地点原则上应安排在金三环宾馆,如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可以选择其他地点。选择的基本原则是:距离税务总局办公地点较近、交通便利、设施齐全、安全卫生、收费合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

工作环境。基本办公条件是各种类型的会议室齐备,会议室宽敞明亮,配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投影仪、幕布等)。具体要求是:具有能容纳150—200人的大型会议室,15—20个能容纳10—20人的中小型会议室,能满足30人以上同时对外通话的总机线路,能满足150人同时上互联网。

住宿环境。能满足集中办公人员最高峰时对房间的需要,房间宽敞明亮、清洁、安全、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床、床头柜、办公桌、办公椅、台灯、电视机、电话、网线接口、卫生间等)齐全。

就餐环境。能提供集中办公人员最高峰时的就餐环境;能提供卫生达标、荤素搭配、主食副食花样较多、营养可口的食品。

收费合理。在不突破财政部批复的集中办公人员经费标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金税三期集中办公人员工作、生活、学习、锻炼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公室综合组(以下简称综合组)应及时收集集中办公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与集中办公地点管理人员沟通,督促其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