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