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等。

对高耗能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结合其能耗指标等情况分别实行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