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章 准运证的申请与核发 第十五条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准运证的申请与核发 第十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准运证和运输容器证明式样。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准运证和运输容器证明的印制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发放准运证和运输容器证明等工作。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