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201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遗体处置协调机构或者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制定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遗体处置及相关善后事宜作出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