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2017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在我国领土领海以外、公海等区域发现遇难人员遗体,需要由船舶或者飞行器将遗体运回我国境内的,应当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将遗体移交船舶靠泊地或者飞行器降落地县级人民政府,由当地民政、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共同完成遗体处置及相关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