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2017年) 第二章 遗体处置应急准备 第九条 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201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遗体处置应急准备 第九条 遇难人员遗体处置一般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由事发地殡仪服务机构承担。遇难人员多、事发地殡仪服务机构无法独立承担遗体处置任务时,民政部门可协调一个或数个邻近的殡仪服务机构予以分担。 在异地转移救治过程中死亡的遇难人员,由救治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当地的殡仪服务机构负责遗体处置工作。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