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七章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 重大活动承办方选择活动主办场所、相关服务场所时,应当优先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场所: 第三十五条 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应组织电力企业与活动主办场所的管理单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方协商一致,明确重大活动供用电安全责任。对于产权不清晰的电力设施… 第三十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开展重点用户供用电服务,提出安全用电建议,做好缺陷隐患告知工作,指导重点用户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协助重点用户制定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 重点用户应当掌握所属用电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并及时更新变(配)电设备清册、电气接线图、设备定期试验报告、二次设备整定参数等技术资料,以备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需要。 第三十八条 重点用户应当根据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需要,制定重大活动期间用电设施运行巡检专项方案、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方式优化方案、安全保卫专项措施、应急处置专项方案等,对相关人员应… 第三十九条 重点用户应当根据重大活动保障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用电设施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为应急发电装备接入提前预留设备接口。 第四十条 重点用户应当定期开展对所属用电设施专项隐患排查、试验检查,并进行大负荷试验,落实重要负荷的保障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一条 重点用户电气运行维护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用电设施运行维护需要,电气运行维护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