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六章 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第三十三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第三十三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当及时组织完成新投产设备的电气传动试验、大负荷试验等工作,并对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测。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