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六章 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第三十二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第三十二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可靠措施,确保配套电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按期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