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要按程序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单位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和综合信用承诺书。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包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申请专项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情况、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等,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核准批复和备案文件)等相关材料。
综合信用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申报材料真实,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按照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