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已经足额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以及其他专项支持过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