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十一章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部门决算数据资料管理 第四十九条 部门决算数据资料包括以各种介质存放的各类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考核评价材料等。 第五十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本地区、本部门收集的部门决算数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建库,并从计算机中传出备份保存。 第五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对部门决算数据资料进行管理和维护,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技术人员,明确管理职责。 第五十二条 部门决算数据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实行密级管理。 第五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做好部门决算信息服务工作。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