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四章 部门决算编制 第十八条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部门决算编制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实行逐户录入。对于确实不具备逐户录入条件的,可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适当调整录入级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