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公正、公开地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