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人员、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