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