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