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收寄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物品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予以处罚。违法收寄国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