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法规有不同规定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