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1990年) 第五章 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199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〇年十月一日起执行。本规定颁布前各地交通部门制定的处罚办法,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