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章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 第十三条 维修企业及价格结算人员,应严格执行当地交通部门制定的工时定额,并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工时费率标准收取工时费。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