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