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三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