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2008年) 第五章 监督和考核 第五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2008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和考核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中标人在经营期内的违法行为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