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它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目录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