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