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2012年)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 动态监控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2012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 动态监控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