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2012年)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201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八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