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八条 1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1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