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比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