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99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

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

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