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992年) 第二章 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992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十条 当事人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