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18年) 第六章 调查 第五节 调取证据 第六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18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调查 第五节 调取证据 第六十三条 办案交通警察应当及时提取《受案登记表》、接处警记录表等接警记录。 第五节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