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 第二章 现场处理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现场处理 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